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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材料

发布时间: 2024-12-31 14:43 更新时间: 2025-01-03 09:30

在上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满足特定的申请条件。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主体: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且申请主体的经营范围中需有“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药品销售”的相关内容。

  2. 人员与设施: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 技术人员:需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4. 管理制度: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二、申请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2.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证明网站域名的合法性和所有权。

  3.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详细阐述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内容安排。

  4. 备份与查阅制度: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 浏览方法与操作说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 技术人员资料: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 信息合法性说明: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网上填报信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事项受理服务页面,填写“新申请”公司的基本信息,并生成《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 准备申请材料:按照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

  3. 提交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选择网上申报或窗口提交。

  4. 审核与验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验收,即实地核查。

  5. 领取证书:如果验收合格,将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及发布公告。

四、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

  2. 内容合法性: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介绍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只能提供以供用药咨询、药品合理用药指导或者中药处方服务为主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同时,不得发布处方药销售信息和虚假信息。

  3. 避免混淆:在进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时,要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区分开,避免产生混淆。

  4. 及时变更与注销:如果相关资质发生变化,如公司名称、网站名称、服务形式等,要及时进行变更或注销申请。

  5. 关注有效期限:《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需要重新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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